刀
血刀
一把..
沾滿鮮血的刀
(我承認我沒有學象 -_-#)
我拿著這把血刀卻不知道應該如何是好…慌亂中把刀藏起來,然後躲在一個很窄小的地方,心裏充滿了恐懼。不是因爲傷害了別人的恐懼,而是怕被抓到的恐懼…
還是從窗戶這樣的裝置後面看到了警察的到來,怎麽被帶到法庭不知道。反正有意識的時候,已經在和法官交涉中…
法庭的陳設其實更象一個教室,我坐在講臺的旁邊。因爲法官判定的入獄期限是兩年,當時一聽就差點暈過去,跟法官商量可不可以緩刑,法官說不可以,頂多可以減刑到半年,然後一鎚定音。好象後來還有追問,象我這種輕罪的人會不會和那些重罪的人關在一起…(因爲大家都知道監獄是很BT的地方..)
走廊裏,哥哥帶著埋怨的聲音說,媽媽不吃飯一直哭要我回家…我心裏難受到不行,暗暗罵著自己:我怎麽變成這個樣子?怎麽會就失去自由了呢?以前不是一直一直都有告誡自己說不要做違法的事嗎!!!!!
在手機和小靈通裏找她的電話,是想對她說聲對不起,對不起給她造成的傷害,可是一直沒有找到她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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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裏,夢醒了。發現自己在溫暖的被窩裏,當時真的感覺到的是無比幸福!!一點都沒有誇張!當發現原來自己並沒有失去自由,並沒有要進到那個可怕的監獄的時候,一下子就覺得現實真的太可愛了!!哈哈
OK…很滿足的接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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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我坐在聽衆席,罪犯坐在被告席上。
我一副心安理得的樣子,還暗自安慰自己說:對嘛,那個才是罪犯,我怎麽可能做那些違法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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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被媽媽叫醒的時候,我大聲的說昨天晚上做了個非常可怕的夢,是以前做過的一個可怕的夢的前傳!!老媽很不耐煩的說,快起床!你不看看都幾點了!別找借口賴在被窩裏…“#%$^&^|&)$)*#&*@…”一點都不體諒我的心情,哼!
這下我總算知道11月13日爲啥在“監獄”裏了…
PS:兩個疑問
1、緩刑是否意味著不執行?因爲以前好象聽到有些在宣判某人刑期,後面加緩刑多長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會說那不就等於沒判了…
2、嗯……..嗯………嗯……第二個問題是啥忘記了
現在看著桌子上那本《No Place Like Home》(之所以沒用《驚魂》這個名字是因爲,從看完的這一百多頁中發現,英文名字的意思更貼近書的內容),才發現原來罪惡之源來自於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