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红》发奋看了十几页可还是觉得很头大,伊斯兰民族的东西看起来也同样费劲,所以又重新翻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之《历史深处的忧虑》,其目的也是想再一次的了解远在我们海对岸的美国以及其所代表的自由民主。在这本书中林达有提到的其中两点:“言论自由”与“内容中性”。
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的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的。说出来,是合法的。
和这段文字相比,我想,我们在某种大环境下是没有自由的。对于我们的真实意愿表达很多时候只能私下里发泄一下,而无权在主流媒体甚至于一般媒体上流露出来。这是很悲惨的一件事… 朋友曾经说过“知识越多越反动”,我是绝对相信并且赞同这句话。举个例子,在现今环境下GFW的一些行为对于妖精的影响就会大于对于我的影响,这就是因为很大程度上我了解的我知道的和我要用到的比起妖精来讲要少很多,因此触犯到那个界线的机率也就小得多。经常会在妖精的签名里看到什么什么又被封锁了,就会觉得特别无奈,所以看到林达先生关于美国人自由度的描述更加的羡慕。可是,作为一个现实下的人作为一个现今社会中的人,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去真正了解自由。因为:
自由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地知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作出的一个选择。
十分喜欢这句话。因为在我身边很多人谈到美国式的自由都被幻想为可以随心所欲了、可以制止腐败了惩治贪官、可以扬眉吐气了、可以让当领导的正视下层正视老百姓了…是这样吗?想想好象是对的,可是仔细想想又觉得好象不是这样。因为:
公民权利的保障,不是仅仅依靠法律的条文,它还必须依靠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健康的社会机制、良好觉悟的社会和民众团体。而且,这个社会必须普遍有起码的正义感和公民良知。
自由是公民权利的一种,那么我们现在有什么?法律的条文?有些有有些没有,那么有条文的就认真执行了吗?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们的司法制度不是独立的,而即使是独立的,我也很难相信在这个人情至上的社会氛围下,真能做到秉公无私吗?想象不来那时的社会是什么样子。许多朋友都在疑问着我们国家什么时候可以走上真正自由民主的道路,其实也包括我在内。可真正认真仔细的想想又觉得很难,甚至于想说在我生活着的这段时间里就不要有这样的转变吧,因为比起所谓的自由民主,我更期待的是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强盛。对于走向真正自由民主的这条路会让我们付出什么谁也不知道,仔细看看西班牙的历史其实也可以看到一些,与我们有些类似可又有太多的不同。对于有着悠久“君为臣纲”历史背景的中国要想变成“臣为君纲”这样的局面,还真不知道会经历怎样的磨难。再者,对于现今国人的素质也真是称赞不起来…
对于“言论自由”是很多人都了解的,可甚少有人知道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么?关键就在于“内容中性”这一原则,而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摈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因为,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而一旦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的事。
许多人都盼望着自由民主的到来,可我想问的是,是否我们也同样做好了付出代价的准备呢?是否我们也能够承认那些滥用自己的人也同样拥有的权利?还有就是是否真正了解这自由民主的含义以及它所需要的条件呢?
写了一些自己的小感受,其实每次看到林达先生的这套近距离看美国,总有一些新的想法冒出来。之前是看朋友的,所以不能在书上写写画画,而看过以后还要象新的一样很不舒服。如今自己拥有一套,就可以在上面圈出自己喜欢的语句,觉得这样的读书才是读书。嘿。。
因为之后准备看《货币战争》了,所以给现在所产生的想法做一个记录,其实对于自由民主之类的日志也写了不少,这样一路下来不知道有没有自己的成长。观念的成长~~
夜深咯~今天就到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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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文引用文字来自于林达著《历史深处的忧虑》